法律问答

交易中心的二手房能否追究中介责任?

二手房
2023-09-02 15: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追究中介责任:
    1、故意隐瞒影响房屋交易的重要事项;
    2、提供虚假信息;
    3、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
    4、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交易二手房时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的情况是:中介设置合同陷阱的、中介隐瞒房屋真实情况的、中介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的、合同未履行完毕时中介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的、中介假冒房东的、中介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追究中介责任:
    1、中介故意隐瞒影响交易的重要事实;
    2、中介构成违约;
    3、中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4、中介提供虚假信息。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