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给抚养费如何办

子女抚养
2023-09-02 16:1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给抚养费的,有以下解决方式:
    1、与对方协商;
    2、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
    3、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起诉方式为:
    1、当事人应当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对抚养费案件作出判决;
    2、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
    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抚养费标准为:
    1、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1、不给抚养费的,子女或者另一方父或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
    2、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