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厂干了5年,前四年不帮卖社保,第5年才开始卖。现厂单方面调岗,我不同意,就被厂辞退了,可以要求厂作那些补偿?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9-02 16: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调岗降薪属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 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
  • 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单位单方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单位应当予以赔偿。标准为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关于年终奖,要看单位的年终奖政策,如果你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向单位要求支付相应的年终奖。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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