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给朋友一万块,他说一个月500利息,借两个月,拖了半年都不给,后来写下欠条限月底还,月底还是没还,现在都一年了,这期间给了八千,加利息还有5000不加利息还有两千,今天来要钱,还打我骂我,说就是不还,这算高利贷吗?怎么要钱

2019-06-06 17:49: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放高利贷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如果行为人为了追讨高利贷实施了犯罪手段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高利贷合法的部分,债权人拿着欠条可以去法院起诉欠债人。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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