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丢失对方不承认怎么办,处理的办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2 16: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丢失对方不承认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起诉的方法解决。只要合同在签订时是合法并且有效的,那么在合同履行期内只要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即使合同的文本丢失,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关系仍然是存在的,即使对方不承认,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先与之行协商,或者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那么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 一方丢了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双方承认合同存在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合同丢失,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履行,需要找到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的存在。诉讼过程中,原则上应当提供合同原件,但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查明复印件真实性后也可以采纳。但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举证义务在当事人一方;
    3、行为人故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致使合同丢失,或者故意盗窃、损害,以达到违约的目的。丢失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如果合同丢失,也可以通过媒体、报纸公告,宣布合同无效,对方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合同一方丢了应该按下列方式办理:
    1、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
    2、如果合同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该机关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登记机关的印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