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市买到过期的东西怎么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23-09-02 17:1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超市东西过期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因此遭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但是如果商家明知道是过期的,还要卖的,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超市买的东西过期了的赔偿如下:
    1、如果消费者购买一般的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过期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商品价款3倍的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五百元;
    2、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超市销售商品过期如何处罚
    1、超市卖过期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可以到工商局投诉,投诉不成的就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