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如果是因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需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2、填写过户登记申请表;
3、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审验材料;
5、符合登记条件的,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手续,颁发房产证。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