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法律上怎么认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2 1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和承诺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主体不同,作出要约的主体是要约人,作出承诺的主体是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在于两者含义作用均不同。要约是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同意他人的发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在承诺生效后一般合同就会正式订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一、要约和承诺怎么区分
    1、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
    二、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仍然有效: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民法典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对于要约和承诺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对别人发生承诺的同时,别人也会对自己发生承诺,承诺可以是口头承诺,也可以变成纸质承诺,不管哪一种都是需要负责的,尤其是纸质承诺,在不兑现的情况下会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