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孩子上大学的生活费是否必须支付?

子女抚养
2023-09-02 1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上大学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虽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情况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离婚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一般仍然由父母来承担,不直接抚养方一般仍需给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父母离婚后,一般应该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也还要继续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