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多年没结婚证的离婚方式: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可以通过
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男女双方是在此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不可以办理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
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