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租赁合同
2023-09-03 03: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2、约定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3、当事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到期的;租赁物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不依租赁物性质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逾期支付租金的;租赁物损毁灭失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