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况说明:本应该在2023年3月15时候发我2月工资,但公司一直拖欠到3月24日才发,并且发的基础工资比合同规定上少了5千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有规定,发工资后5日内如果没提出异议则代表默认同意。于是我在发工资第3天也就是3月27日向财务提出:工资有问题。但财务回复找领导沟通。当日领导找我私下沟通说意思他那里可以保3个人工资不动,让我等等之类的话(此处有录音)。但我还是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在第4天,也就是3月28日对2月薪资提出异议,向领导表述不能接受降薪这个行为,但并未得到领导回复。 因为已经在3月23日向公司提出休婚假需求,在3月27日直属领导已同意休假,所以我决定先休假,休假后回来看公司情况。于是我提交休假申请3月29日-4月7日。 4月10日上班后听同事说 1.公司开会说近期要给公司法人做项目演示,如果不满意就要申请公司破产解散团队; 2.没有接到公司通知直接下调公积金比例,从12%下调到5%。 再加上前面降薪,目前很难接受现状。想知道如何才能最大保证我的权益。

讨薪
2023-09-03 0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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