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同事24200元钱,有借条,后来经催要经5次要回7000元,本来是说按月息6%,后来开庭后对方变卦说是按年利率6%,开庭判决十日内立即还款,可是过了十日后仍然未还,现在又说分期给我,我想问一下,如果分期给我能去法院写东西让他必须8月底前还清吗?还是我直接立案强制执行呢?

债务追讨
2023-09-03 08: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钱可以判决分期还款。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借贷纠纷,要先起诉,胜诉后,对方才会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法律分析:法院通常不会判决分期还款,要想分期还款的话可以和原告协商和解,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法律分析:1、与出借人进行协商,分期归还或者宽限期限。
    2、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并胜诉,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裁判,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