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走私核材料罪要如何定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3-09-03 08: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走私核材料罪的定罪标准是:实施了走私核材料行为的,定为走私核材料罪。一般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我国刑法对走私核材料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一般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核材料罪认定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