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民被监视居住如何取消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03 09: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 对于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解除的规定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被监视居住的人如果违反了法定的义务的,可以提前解除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