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3 09: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无限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则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除此情形之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单位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以及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决定不续签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