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
法律分析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
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这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案件最多可以退侦的次数就是两次,如果第二次补充侦查仍然没有取得任何有效的进展的话,对于人民检察院而言只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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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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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七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