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寻衅滋事怎么认定,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刑法上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03 09: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是公共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1、犯寻衅滋事罪的一般情节,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聚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一定的罚金。
    3、如果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地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情节较为轻微的,可以予以免除刑事处罚或不起诉。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但是没有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程度或者是尚未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则不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罪如何定性的问题,需要从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判断。比如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