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逮捕了是不是一定会坐牢有没有法律规定

2023-09-03 09: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逮捕了不一定会坐牢,要看罪名是否成立。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
    一、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逮捕以后不一定会坐牢。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只是强制措施,并不具有惩罚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逮捕后,构成犯罪的一定要判刑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并不一定就要坐牢。
    2、出现以下情形的,可以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处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