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3-09-03 10: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不知情高管非法集资会被判刑吗 非法集资在实务中具体 罪名 一般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两者刑期差距较大,非吸中如果是单位非法吸收400多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金 。集资诈骗的话将可能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违反法律、 法规 ,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涉嫌集资诈骗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定罪处罚,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知情并提供帮助的,构成共犯,要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法律依据:《 刑法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不知情即不犯罪。 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了非法集资的公司被拘留要怎么处理 当事人被作为集资诈骗的 犯罪嫌疑人 被 刑事拘留 的,可以 委托律师 辩护,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机关的调查,这样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关于依法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通告》 六、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集资行为人、 代理 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代理费、好处、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及时消除社会影响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作为犯罪 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三、非法集资行为如何认定 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企业擅自从事下列活动一律认定为无效: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2、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3、未经依法批准,以借贷或其他任何名义向职工或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包括擅自从事的以还本付息或者以支付股息、红利等形式向出资人进行的有偿集资活动,或者以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为名,变相募集股份的集资活动。 四、 刑事拘留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 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以上法规,非法集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与公众利益,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判罚十分严重。一旦发现非法集资案件,法院会根据相关知情人士的参与程度进行处罚或判刑。而当身处毫不知情身陷非法集资的情况,当事人应及时向警方反映自己的清白以及不知情,积极配合警方查处案件工作。

  • 1、不知情协助非法集资有可能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具体也有看协助做了哪些工作,如果是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有可能被判刑,考虑到不知情一般会从轻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六、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问题
    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合理把握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综合运用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做到惩处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要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其地位、作用、层级、职务等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涉案人员,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
    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包括单位犯罪中的上级单位(总公司、母公司)的核心层、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下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层和骨干人员,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
    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高管判刑。单位犯非法集资罪对单位判处罚金,除了受到罚款外,公司直接负责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会被法院根据涉案金额和犯罪情节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