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董事会召开形式具体有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09-03 10: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董事会召开形式具体有以下两种:
    1、定期召开,即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2、临时召开,即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法律依据:董事会召开形式具体有以下两种:
    1、定期召开,即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2、临时召开,即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 董事会召开形式主要有定期召开和临时召开两种。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 董事会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包括有: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