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婚前父母首付,婚房父母继续还贷,加上女人的名字,算夫妻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3 10: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算。
    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一般认为行为人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父母婚前买的房子虽然属于父母的财产,但是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对父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视为赠与给女方了。
    虽然司法实践认为产权证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平分。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这种父母婚前买的房子,一旦涉及离婚也会考虑出资比例的。
  • 现在法律对这种情况的规定是不明确的,名义上看,加上名字显示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判例认为实质出资人是男方,房子的实际产权人应是男方。
  •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并且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婚后也是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房贷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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