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定了一个二手房,我是买家,通过众邦职业中介签订了他们的买卖合同,但是当时没有约定具体付款时间只是约定过户当日付全款。现在卖家想要补充协议必须在几月几号给清,但是我这面不能确定那个时间能付款,所以这个时间达不成一致,这个交易就不成了,但是当时已签了合同,现在算是哪方违约?中介已收钱现不给退中介费,卖方到是从微信把押金退了。现在合同还在,能否要求继续旅行合同,或者达不成协议中介能否退款,我该怎样维权? 谢谢

2019-06-06 19:15: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有按照法定或者约定订立书面合同,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自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如果你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要求你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您和对方实际上是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的,但是到底是先签订的合同还是先付的款,这是很难证明的。按照社会生活的常理,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首先看合同的内容,对合同内容认可后再进行付款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您现在说对方是要求您先付款,后签订的合同,这与生活常理明显是相悖的,即使您说的是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很难让人信服。对于这种行为,可以认为是公司进行了欺诈,但是法律上的一切都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事实,那么不能令人采信。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对您进行了欺诈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您支付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