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免于刑事处罚属于轻刑吗,应该怎么处理,刑法上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03 1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法律分析:免于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免于刑事处罚”准确地说是“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免于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拘役从轻处罚是不能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从轻处罚的,仍然应在拘役刑的限度以内判处一定的刑罚,而非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只有当出现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犯罪已过追诉期间,或经特赦等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才能免于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