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公司是不是应偿还分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
2023-09-03 11:0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总公司应偿还分公司的债务。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请求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予以偿还。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先要以自己的财产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总公司是承担分公司债务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根据总公司的授权,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民事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