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异地合并怎么办理手续,处理的办法是什么

2023-09-03 1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地社保合并办理方法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办理社保合并需要带什么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相关社保机构开具的相关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名、盖手印)。
    5、申请材料均另填写《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本人的金融社保卡,或本人在所在地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之一,就可以完成手续。注意办理退费时,需由参保人手写确认其重复缴费时段,以及所选择的清退时段。
  • 异地社保合并可以参照以下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外地社保与本地社保的合并流程为:
    1、新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关系接续的申请;
    2、新社保机构审核其申请材料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手续;
    4、新社保机构办结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