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离婚了,但是户口可以留在这里吗

2023-09-03 11: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并不是随便在哪里都可以。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离开住所地的,会到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通过登记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离婚证书或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双方的夫妻关系终止,双方不再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原则上是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住所。但如果不是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而继续居住在一个家里的,属于同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来说,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 公民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离婚之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处,不必迁走。 除非本人愿意迁走户口,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强迫迁走户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