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认定书下来了,对方全责,对方不给我修车,他的车可以直接提走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3 1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对方不签字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五日内告知当事人提车。但是需要满足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或申请复核,五日内对方不保全等条件时,当事人才能提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下来就可以提车。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车辆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在车辆没有没受害方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的情况下,可以提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如果不调解的,对方提出保全财产,则肇事人不能提车,要提车应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能把车提走。根据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