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做工伤鉴定前能去上班吗

工伤索赔
2023-09-03 12: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没鉴定可以上班。如果是停工留薪期内,员工是可以拒绝上班的,而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是,如果是停工留薪期内工作的,公司不需要额外支付工资。如果工作的工资高于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则按照较高标准进行支付。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被确认为工伤的话,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工伤职工工伤恢复良好,确实具备继续上班的客观条件的话,当然可以上班。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没有鉴定可以上班,职工因工受伤的,应当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当然,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既然是权利,工伤职工就有选择权,其可以要求享有,也可以放弃,若是放弃的,有能力继续参加工作的,可以参加工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直接做工伤鉴定,即由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去提出申请;但如果当事人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则要在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去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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