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在一个路口想要右拐,有一个人打着伞骑电瓶车直行,我怕她骑到我车上,我就嗯了一下喇叭,他摔倒了。但是我没下去,事后心里不舒服,想去交警队报警,算是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3-09-03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没有报案都算是逃逸。无论是碰了人还是车,没有留在现场或者报警就走了就是肇事逃逸。抓到了会吊销驾照,要是造成人员死亡的将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吊销驾照终生不能再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5、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6、如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以上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肇事司机驾驶逃逸且没有报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以驾驶人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为由,不予理赔。但根据国家对交强险的规定,可以在交强险的规定限额内,对驾驶人员他人的伤害进行赔偿,但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是不予赔偿的,另外,如果超过了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则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关赔偿。
  • 这种情况很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判断你是否知道,或者是否应该知道事故发生。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处理。否则,就被可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 交通事故中若对方具有逃逸行为,则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对对方进行追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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