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我的摩托车是2010年买的,那时手续都齐全。在交警队都留下了电话号码。车子是家用所以一直也没年审,今天被交警查到了,就被强制拖去报废了,想问您我该怎么办?

2019-06-06 19:52: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现行规定的汽车强制报废年限是: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年限为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上述车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根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的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 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是法律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法律法规对年检验照的范围、程序和内容也有明确规定,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严禁提高年检收费标准;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向私营企业收取年检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有其他代收代扣行为。
    决不允许把是否缴纳上述各种费用,作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的前置条件。对违法收取的各种费用,应如数予以退回或由委托收费部门予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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