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归男方所有

子女抚养
2023-09-03 13:3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权在以下情况下归男方所有:
    1、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协商决定子女抚养权归男方或法院判决抚养权归男方所有。
    2、女方有以下行为的,两周岁以下子女由男方扶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子女抚养权在以下情况下归男方所有: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法律分析:子女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
    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二、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四、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五、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六、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七、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八、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