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

起诉离婚
2023-09-03 14: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
    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审理期限有明确的规定。简易程序最快为立案后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 起诉离婚材料需要提供如下几种:
    1、当事人身份证明。即作为原告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证明原告具有起诉离婚资格的结婚证;
    3、具有法定内容的起诉书;
    4、生育了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一般需要有:1、起诉状;2、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身份证;3、子女情况的证明;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