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拆迁,出嫁妇女能否获得补偿安置吗

拆迁补偿
2023-09-03 14: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的外嫁女如果户口还未迁出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如果户口迁出,但是在迁入地未得到分配的土地,在原户籍地还是可以得到补偿的。拆迁安置补助费,会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数来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拆迁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在新居住地也没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对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对于按照人口计算安置面积或者人头费的,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也可以享受安置待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由于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能否获得安置补偿,主要依据是是否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外嫁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权益,前提就要看外嫁女是否依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的判别依据是:在集体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为常住户口。三者一致,就可以认定为此人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此,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在本村生产、生活并且户口并未迁出的“外嫁女”,包括其家属、子女都应该享有与本村其他集体成员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