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单位受工伤一般如何赔偿,法律怎样规定

工伤索赔
2023-09-03 14: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怎么赔偿主要看伤势,住院的公司支付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规定需要护理的,公司支付护理费;规定需要装假牙、轮椅的,公司支付辅助器材的费用;规定的医疗期间正常支付工资,认定为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的员工无法再工作离职的,可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职工工伤怎么赔付
    1、职工工伤赔偿如下: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4)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5)其他;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7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1、工伤职工及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2、工伤职工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机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的复查鉴定为最终鉴定;
    4、进行伤残鉴定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般最后的赔偿都是要以此为依据的,给劳动者造成了不同的损害,那么此时的赔偿标准就不一样。当然,结合具体的情况,最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是存在差异的。
  • 法律分析:工伤怎么赔偿主要看伤势,住院的公司支付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规定需要护理的,公司支付护理费;规定需要装假牙、轮椅的,公司支付辅助器材的费用;规定的医疗期间正常支付工资,认定为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的员工无法再工作离职的,可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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