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前原告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9-03 15: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如下:1、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2、对案件的书面意见、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3、作为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最关键的应当准备证据,还应携带原件出庭;4、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原告,原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作为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最关键的应当准备证据,携带原件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
  •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作为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最关键的应当准备证据,携带原件出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