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9-03 1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分别有: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首先在房地产交易之中,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在房屋交易之中,多数的公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委托办理,二是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延期办理相关手续时。公证在房屋买卖交易之中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流程第1步是需要由买卖双方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然后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第2步是由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第3步就是如果审查通过的话,那么就会予以公证,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 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 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 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 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依法成立即生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其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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