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起诉离婚多久判离,法律怎样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03 16: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的判离时间是:三个月或六个月。且必须是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可以判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立案之日六个月内判离;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一方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只需6个月内可以判决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只需3个月内可以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则第一次起诉基本都不会判决离婚,这就需要相隔6个月之后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都会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一方起诉离婚,一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在受理案件后六个月内作出判决。特殊情况,一审法院的审理期限可延长至一年。如果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作出判决。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一方上诉,二审法院应在受理后3个月内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