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后买了重疾险,现在出险理赔了,离婚时理赔款属于共同财产吗?需要分给对方吗

保险赔偿
2023-09-03 16: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理赔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认定如下: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认定如下: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含义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 法律分析:重疾险赔付的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被保险人出险后,获得的赔偿金具有人身性,属于个人患病的补偿性质,配偶无权分割。另外,如果个人在婚内购买了重疾险,这份保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未出险前离婚,配偶有权要求分割保单,可以由享受保障的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保费或者退保平分保单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离婚时保险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保险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具体的分割还要参考保险的种类而定。
    婚前购买保险,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在该种情况下,保险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所缴纳的保费可类比为婚前个人所欠下的债务,因此在分割时,分割的是婚后所缴纳的保费,对方不因缴纳保费而获得保险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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