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决定不离婚,多久才能再次起诉

起诉离婚
2023-09-03 16: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不离,当事人可以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起诉离婚被判决不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间隔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直接再次起诉,不受六个月起诉时间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多久可以第二次起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次判决不离婚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依据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当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准予离婚的情节有哪些
    准予离婚的情节如下:
    1、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