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房地产转让需要什么程序,法律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03 16: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继承转让所需的一般程序如下:
    1、继承人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交转让信息;
    2、房地产登记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核实印花税、契税等需要缴纳的税费;
    3、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税费后,将缴费凭证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审核;
    4、房地产登记部门向继承人颁发新的房地产权证。
    法定继承人继承转让一般免征契税。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房地产继承转让程序是:继承人到居委会出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移手续;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地税务所办理税务核定,领取完税证明后换发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的程序是: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