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郑律师,我昨晚在工厂加班修理机器。突然,一个轴承从三米多高的机器上掉了下来,撞到了我的头。我去医院检查伤口,缝了四针。另外,我做了一个脑CT,结果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伤口。我让他们输液三天消炎,怕感染。这样,我休息三天再去上班。如何合理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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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误工费条件都包括:
1、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
2、受害人受到伤害;
3、侵权行为与受害人受伤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伤就医期间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获得报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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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损害赔偿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所依据的截止时间一般应当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进行确定,也就是根据误工时间确定截止时间。但是如果受害人被定残的,误工时间的截止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的那一天。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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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这样举证:
1、被侵权人需要提供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
证据。如被侵权人的医疗证明、工资条、绩效表、请假表等。
2、提供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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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