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罚金与没收财产的执行顺序是怎样的,刑法上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03 18: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先后顺序,法律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执行机关在进行执行的时候可以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当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因此对于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顺序,一般由执行机关自行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没收财产和罚金执行顺序是: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和罚金都属于附加刑中的财产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没收财产和罚金执行顺序是: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和罚金都属于附加刑中的财产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