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发包人义务有哪些,怎么规定

招标投标
2023-09-04 00: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发包人的义务是: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
    3、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 建筑工程发包人义务如下: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等。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 发包方的义务包括: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
    3、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建筑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条
    《建筑法》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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