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中,我父亲于3月24日凌晨1点因高烧被送往急诊室。他代表丈夫做脑CT和肺C。他什么也没说。他只是回家一点一点地回家。回家四天后,由于呼吸困难,他又住进了另一家医院。结果,他发现肺脓肿。我不应该告诉第一家医院误诊,也不应该告诉家人我们应该有知情权,我父亲已经在重症监护室呆了七天了。谁对后果负责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04 00: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医疗纠纷,家属不要过于慌乱,应该及时冷静下来,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根据相关项目计算赔偿费用,并和医疗机构协商或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正确处理医疗纠纷,首先需要安抚患者和患者家属,随后将该事故上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上报医疗机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调查事件后上报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上报当地卫生部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正确处理医疗纠纷,首先需要安抚患者和患者家属,随后将该事故上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上报医疗机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调查事件后上报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上报当地卫生部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