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分开两年了,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06 22:0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另一方 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去立案即可。起诉离婚需要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财产清单
  •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首先,在离婚问题上,所谓的分居两年这个时间,只是双方在采取诉讼离婚的时候,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而已。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实践,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证据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
    根据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双方分居两年的这个时间不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绝对依据,法院还要根据双方分居的原因和在分居期间是否履行夫妻义务进行综合分析。
      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这里面保函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或诉讼,你自己选择。 精神损害赔偿就看你是否有家庭暴力,外遇、遗弃情节,如有,对方也有证据,则法院根据事实和情节,判赔,如没有,不赔。 如对方无生活来源或离婚后无住住房,你有可能支付一次性生活帮助金。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 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