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证明丢了,该怎么处理,具体该怎么操作

2023-09-04 08: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丢了可通过如下方式补办:
    1、遗失人依法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发放新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出生证明丢了可通过如下方式补办:
    1、遗失人依法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发放新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 出生证明遗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补办,即由该子女的父母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复印孩子出生的病历,然后去当时妇幼保健所补办孩子出生证明就可以,各地的可能会有所差别,建议去之前先咨询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 出生证明丢了最好即使补办,父母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复印孩子出生的病历,然后去当时妇幼保健所补办孩子出生证明就可以了,或者去计生办也可以补办。各地的可能会有所差别,建议去之前先咨询好。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