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是怎样的,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23-09-04 08: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一般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部分情况下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首先应当确认是否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属于,则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属于,在一般情形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签订了管辖协议且有效,那么遵从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由约定的人民法院获得本案管辖权,但该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三、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没有管辖权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四、涉案房屋为政策性住房,该案为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