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民事纠纷所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的区别包括:裁定书中的内容一般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判决书中的内容包括了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种类更加齐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