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想辞退员工,但是又不明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违法吗

无故辞退
2023-09-04 09:0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被辞退工资一般是现结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在其约定的日期一次性结清工资。公司是没有权利扣压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辞退你没有合法的依据,还应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这取决于因为什么被辞退,在正常工资基础上进行的。
    一、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的部分并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2、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经济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